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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 程小青的侦探小说
程小青《1893—1976》,原名程青心,又名程辉斋,江苏吴县
人。少年家贫,曾在钟表店当学徒,自学外语和热爱看书。他
18岁时开始从事文学写作,先是与周瘦鹃合作翻译柯南道尔作
品,后来创作《霍桑探案》,一举成名。
据史料介绍,程小青在21岁时发表的《灯泡人影》,被《新闻
报》举行的征文大赛选中,他小说中的侦探原名霍森,因排字工
人误排,于是便成了霍桑。《霍桑探案》发表之后,程小青不断收
到读者大量来信。是读者的鼓励,促使程小青先后写出了《江南
燕》、《珠项圈》、《黄浦江中》、《八十四》、《轮下血》、《裹棉刀》、《恐
怖的话剧》、《雨夜枪声》、《白衣怪》、《催命符》、《索命钱》、《新婚
劫》、《活尸》、《逃犯》、《血手印》、《黑地牢》、《无头案》等30余部
侦探小说。著名报人郑逸梅曾称赞他:“毕生精力,尽瘁于此,也
就成为侦探小说的巨擘。”
程小青的创作,据另一位著名报人范烟桥称“模仿了柯南道
尔的写法”,但他又塑造了“中国的福尔摩斯”。为了达到这一目
的,程小青作为函授生,受业于美国大学函授科,进修犯罪心理
学与侦探学的学习,他从理论上学习西欧侦探理论,在实践中又
把中国旧社会发生的案例加以改造。他在谈到创作时,多次谈
到自己如何设计侦探小说的名字,怎样取材与裁剪,怎样构思开
头与结尾,他把美国作家韦尔斯的专著《侦探小说技艺论》和美
国心理学家聂克逊博士的专著《著作人应知的心理学》作为教科
书。在小说中,程小青设计了霍桑与包朗一对搭档,类似福尔摩
斯与华生医生,但在案件的取材上,程小青着重描写;日中国社会
弊病引发的凶杀案,注重人物的心理分析,把凶杀与现实生活的
投影结合起来,因此形成了自己的特点与风格。
首先,程小青的侦探小说,揭示了旧中国的黑暗与制度的腐
败,正是在这一背景下,才发生了形形色色的案件。如《舞后的
归宿》写舞女王丽兰惨死,最初怀疑是赵伯雄,赵伯雄确向王丽
兰开了一枪,但霍桑经过调查与分析,认为王丽兰死于刀伤,凶
手另有一人。最后终于将凶犯李芝范抓获。这个故事揭示了国
民党特务偷窃情报的背景,加深了作品的社会意义。另一篇《白
衣怪》写一幢房子接连闹鬼,霍桑不信鬼神,认定是人为的闹鬼,
他在报案者死后,作了现场调查,终于搞清作案动机,是因为一
起黄金生意而引起的凶杀,反映了当时社会的金钱对人性的腐
蚀。
其次,程小青强调了科学破案。他笔下的霍桑与另一位警
官汪银材都注重实地查访,善于运用丰富的经验与侦探学上的
常识,揭示疑案。他们在破案过程中,注意保护人的隐私,教育
人们相信科学而蔑视迷信。这对人民是有益的,也反映作者进
步的人生观。
第三,在写法上,程小青反对把侦探写成超人。他在写霍桑
明察秋毫的同时,也写了他多处失误,从而加强了作品的可信
性。在破案的线索设置,程小青采用多侧面、多嫌疑犯的错综复
杂的结构,在肯定与否定、可能与不可能、正常与不正常上做足
文章。他的小说最大的魅力在于构思严谨,布局缜密,脉线清
楚,情节曲折,在“山穷水复疑无路”之后又见“柳暗花明又一
村”。因此,《霍桑探案》一时不径而走,成为广大读者喜爱的读
物。
程小青曾经总结过自己的创作。他在《侦探小说的多方面》
一文中指出:“比如写一件复杂的案子,要布置四条线索,内中只
有一条可以通到发现真相的鹄的,其余三条都是引人歧途的假
线……侦探小说在结构方面真像是布了一个迷阵,作者的笔尖
必须带着吸引力,把读者引进了迷阵的核心,回旋曲折,一时找
不到出路,等到最后结束,突然把迷阵的秘门打开,使读者豁然
彻悟,那才能算尽了能事。为了要布置的这个迷阵,自然不能不
需要几条似通非通的线索。这种线索,就需要探案中的辅助人
物,如将包朗、警官、侦探长等等提示出来。他提出的线索,当然
也同样合乎逻辑的,不过在某种程度上,总有些阻碍不通,他的
见解,差不多代表了一个有健全理智而富好奇心的忠厚的读者,
在理论上自然不能有什么违反逻辑之处的。”这段话,可以说是
程小青的经验之谈,也确实反映了他的侦探小说的特点与风
格。
程小青在新中国成立之后,曾任教于苏州市第一中学,任民
进江苏省省委委员。1957年春天,程小青曾创作过惊险通俗小
说,并在《文汇报》上发表了创作《从侦探小说说起》,但时隔一
月,反右斗争开始,侦探小说又重新落寞。在“四害”横行的岁月
里,程小青与周瘦鹃、范烟桥等被批判,程小青在艰苦的岁月中,
活到1976年,83岁时与世长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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