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5.汽车爆炸案
1979年5月7日下午6点15分,在成都剧场附近的人民中路干道上,满载乘客的1031
号汽车正穿过繁华的十字路口,由南向北行驶。突然,车内发出震耳欲聋的爆炸声,强
烈炽热的气浪,卷着大量残渣碎块,向四面八方迅猛冲击,一块7公斤重的车顶通风口
铁盖。
飞到临街的五层楼上,三具尸体和一条大腿抛出车外。共死亡10人,伤16人。
这起重大恶性爆炸事故发生后,省市公安机关的各级领导,亲率400多名干警,迅
速奔赴现常录像、拍照、绘画,客观记录爆炸现场原样,访问目击者,清理现场,勘验
鉴定车内上百个爆炸痕迹。化验人员反复进行化学、薄层、光谱分析,鉴定爆炸物成分
和其他可疑的金属片。法医忙着检验尸体,从伤的部位和烧灼伤、碰撞伤、炸击伤、撕
裂伤和肢体断离等,确定死者爆炸时的位置和冲击波的方向。民警们走遍千家万户,调
查询问,寻找坐车人,调查爆炸前后的疑人疑事。
经过七个不眠的昼夜,事故的基本面貌已经查清:1031号公共汽车于5月7日下午5
时25分从火车南站载客开出,沿途经过七个站,在成都剧场上下乘车后,行驶200多米
至白家塘街西口发生爆炸。经技术鉴定,汽车上可能引起爆炸的油箱等部件完好无损,
爆炸事故是带上车的炸药造成的。逐一调查沿途上下的110名乘客得悉,爆炸前已下车
71人,未发现与爆炸有关的任何可疑迹象;爆炸时在车上的39人查清了38人,亦未发现
有人携带和接触爆炸物,唯一未查出姓名、在案件中编为6号的死者情况不明。显然,6
号死者与爆炸有关。这是连续两次运用否定肯定式选言推理得出来的结论:①爆炸或是
车上容易引起爆炸的油箱等部件造成的,或是带上车的爆炸物造成的;爆炸不可能是车
上容易引起爆炸的油箱等部件造成的(因油箱等部件完好无损);所以,爆炸是带上车的
爆炸物造成的。
②爆炸或是与第一名乘客有关,或是与第二名乘车有关,……或是与第110名乘车
有关;经查,爆炸前下车的71名与爆炸无关,爆炸时在车上的其余38人与爆炸无关;所
以,爆炸与六号死亡者有关。
5月13日,在市公安局召开了案倩分析会。详细审查来自现场的电视录像,勘查笔
录,尸体检验、化验报告和调查材料,审查事故的所有细节,研究爆炸物所在位置与周
围人物的关系,判断事故性质,确定侦查方向。痕迹照片和电视录像清楚表明:车内一
号座位的四周车体,有爆炸冲击波和夹杂的铁螺钉平行射入的痕迹,在一二号座位之间
靠右侧,上端车顶被掀开一个大洞,下面车底被炸穿,上下两端恰连成垂直线,其周围
几乎同样高度的四个损坏部位成对称状,将其连成两条对角线,正交叉在垂直线上,证
明这个交叉点就是爆炸的中心点,炸药就是从这里向四面炸开的。这个位置是在车内的
空间,高度距汽车底90~100公分,没有悬挂和放置物品的条件,炸药必然是带在处于
这个位置的乘客身上。从车上39个人站的位置看,6号死者就站在爆炸中心位置,其腰
腹部处于爆炸中心点,其余四名死者和两名重伤人员,分散在其他周围,形成一个圆圈。
6号死者的腹部、腰部、胸部和面部全被炸光,只剩下背部连着后头皮和两条大腿。其
四周的死伤者,在左侧的伤在右,在右侧的伤在左,在前面的伤在后,在后面的伤在前,
且均伤在上部。从其高度看,也明显地以交叉点为中心,形成一个圆。只有爆炸物带在
6号死者身上,并从其腹部爆炸开花,才会呈现这种点和圆的现象。
那么,爆炸事故又是怎样造成的呢?引爆炸药必须使用雷管。在一般情况下,雷管
不会自爆。现场发现了拇指大的一些铁螺钉,炸开花的子弹壳和弹头。其中,14个铁螺
钉射入了死伤者人体,证明这些东西是和炸药放在一起用来加大杀伤力的。将螺钉、子
弹、雷管等物捆绑在一起进行了上百次模拟试验,证明了雷管不可能由于磨擦和碰撞引
起爆炸,检查获得的残渣碎片,未发现齿轮、发条、弹簧、线路板,晶体管等定时爆炸
和摇控爆炸装置的零件,这就排除了其他人把制造爆炸事故的罪责转嫁给6号死者的可
能性。
唯有6号死者尸体残骸部发现两块金属片,外层是纯锌,内层附着物含锰,似电池
的锌皮。在车上还找到一个2号电池的塑料盖和一些断节多股铜丝,红色塑料电线。10
名死者。9人尸体基本完整,只有6号死者炸得很烂,双手未留下任何残海这种现象说明,
爆炸时,他的双手接触了爆炸物,极大可能是使用电线接触电池引爆时被炸飞的。会议
认定,这次爆炸是坏人蓄意制造的事故,罪犯就是6号死者。
案情分析会上的上述分析十分中肯,具有充分的说服力。分析中含有下述推理:①
肯定后件式充要条件假言推理当且仅当6号死者身上带着炸药,从其腹部爆炸开花,才
能形成以6号死者腹部为中心点的爆炸圈;现场勘查表明,形成了以6号死者为中心点的
爆炸圈;所以,是6号死者身上带着炸药,从其腹部爆炸开花。
②肯定前件式充分条件假言推理
如果现场勘查未发现定时爆炸和遥控爆炸装置的零件,那就可以排除他人制造爆炸
事故而把罪责嫁祸于6号死者的可能性。
现场勘查表明,没有发现齿轮、发条、弹簧、线路板、晶体管等定时爆炸和遥控爆
炸装置的零件;所以,可以排除他人制造爆作事故而把罪责嫁祸于6号死者的可能性。
②否定肯定式选言推理
爆炸或者是6号死者自己造成的,或是雷管磨擦碰撞引起的,或者是有人妄图嫁祸
于6号死者蓄意制造的;实验表明,雷管磨擦碰撞引起爆炸是不可能的;也不可能是有
人妄图嫁祸于6号死者蓄意制造的;所以,爆炸是6号死者自己制造的。
根据以上分析,要突破全案,就得集中力量查明6号死者。6号死者是谁?摆在侦查
人员面前的是一具面目全毁的残尸。除脚上穿锦纶丝袜、三眼牛皮鞋和扎花鞋垫外,衣
裤已全部炸飞。侦查人员发扬大海捞针的精神,对现场上找到的140多件涉及四个盛几
十个县的介绍信、工作证,提货单、信件、饭菜票和记录电话号码的纸片等遗物,逐一
进行调查和对证,均未发现与6号死者有关的物证和线索。接着,又对车内、外现场上
搜集的100多公斤渣滓进行清理,与车上人员丢失炸坏的衣物逐一核对后,终于找到了
二三十块属于6号死者衣裤的碎片。细心洗掉血污,清除恶臭,还其本色,拼凑成五件
残衣。根据尸体残骸和衣着遗留物初步刻划其特征为:男性,留长发,从其脚长判断身
高为1.65米以上。根据死者仅剩下的一颗尽头牙,专家鉴定其年龄在30岁左右。
根据上述特征,广泛发动群众,开展大面积调查:一查常住人口失踪的,二查居民
来客下落不明的,三查旅店招待所5月7日前离去的。为此,省公安机关向全省发出了查
找6号死者的通报。
专案组以特征明显的三眼皮鞋和扎花鞋垫为重点,对6号死者衣服物品进行全面调
查。
先后走访了42个县市来蓉的520名妇女,走遍了习惯做鞋垫的绵阳、内江地区农村,
终于发现了与6号死者皮鞋相同的一名旅客,从而知道这种皮鞋是在云南大理白族自治
州下关市买的。于是,查找工作迅速在云南境内展开了。很快查出,6号死者所穿皮鞋
是大理州皮鞋厂的产品,并且查清了:6号死者所穿的上海双喜牌白涤良衬衣,罗口肉
色棉毛衫,酱色锦纶暗花丝袜,近几年来在当地销售过。从扎花鞋垫图案出现在一位白
族姑娘的头巾上,进一步查明这种鞋垫图案在漾濞、洱海、祥云三个县的农村较多。据
此顺藤摸瓜,发现了一个可疑对象叫季××。男,28岁,云南省宾州县人,1969年毕业
于大理州农技校,下放到漾濞县脉地公社,曾在农具厂做工,1978年11月,招入滇西纺
织厂锅炉房当学工,今年3月25日自动申请离职,4月28日失踪。群众反映,季出走时穿
三眼皮鞋,有扎花鞋垫,衣着也与6号死者相似。侦查人员找到了多次替季洗过衣服的
恋爱对象小杨,送鞋垫的原恋爱对象小兰,做鞋垫的妇女小文,织毛衣的姐姐以及同宿
舍几个工人,共同认别6号死者衣服、鞋袜和鞋垫,证实都是季失踪前穿的。季的亲友
还提出,李出走时腰扎牛筋皮带,这与现场发现的炸碎的牛筋皮带相吻合。在季的床单
上发现了两根毛发,化验证明与6号死者血型相同。经警犬鉴定衣物,也证明季是6号死
者。
爆炸汽车用的雷管炸药和加大杀伤力的子弹、螺钉、螺帽,也查到了来源。季曾多
次炸过鱼,还有人亲眼看见季晒过岩石炸药和雷管。这种炸药,当地百姓家家都有。复
员军人李某,曾送过20发自动步枪子弹给季,子弹型号与现场找到的12颗子弹相同。现
场找到的螺钉螺帽,季工作的农具厂颇多,在季的寝室还发现有相同的两个螺帽。完全
可以得出结论,季××就是制造1031公共汽车爆炸案的罪犯。推理如下:如果6号死者
的衣服、鞋袜、鞋垫、皮带等能准确无误地被证实是季失踪前穿的,季床单上毛发的血
型与6号死者血型相同,爆炸时使用的雷管、炸药和加大杀伤力的子弹、螺钉、螺帽从
季那里都能找到可靠的来源,那么,6号死者就是季××,即季××是爆炸1031汽车的
凶犯;经周密调查,6号死者的衣服、鞋袜、鞋垫、皮带等物都能准确无误地被证实是
季失踪前所穿的,爆炸时使用的雷管、炸药和加大杀伤力的子弹、螺钉、螺帽从季那里
都能找到可靠来源;所以,季××就是爆炸1031汽车的罪犯。
这是一个肯定前件式充分条件假言推理。
那么,季××爆炸公共汽车的原因又是什么呢?季失踪的前一天寄给其父的绝别信
解开了这个谜。信上写道:“命运只有我自己才能掌握,任何人也无法包办代替。我不
需要家庭和社会任何人的关心,今后也不能和你们任何人通信,与家庭断绝一切关系。
我们家就当没有我这个人就行了,不要问我的事,也不要议论我的事。”
寥寥数语,和盘托出他拒绝接受家庭、组织、社会的教育挽救,对抗国家和人民的
阴暗心理。这个极端的个人主义者,在农村向往城市,到了城市又嫌工资低,弃职不干,
反埋怨社会主义制度找不到出路,仇恨人民和社会,疯狂地进行报复和破坏,制造惨案,
终于成为死有余辜的杀人凶犯。
中国司法鉴定资讯网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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